陆川县200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公办教师简章

时间:2007-07-12 14:13  来源:玉林市教育信息网  作者: 网友评论 2 条 浏览次数 353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
大中专毕业生到陆川县人才市场二楼报名(地址:陆川县城区东滨北路新公园路桥南侧);代课教师到任教所在乡镇的中心小学报名。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 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3月30日的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四)报名方法和要求
大中专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户口所在单位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为了扩大选才范围和方便 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07年的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报名,但必须在2007年7月20日前交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代课教师凭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学校的在职在岗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填写《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彩照3张,按玉市价[2006]120号文规定的标准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符合加分的代课教师,须在报名时提供加分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报名后再提供的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面向小学代课教师招考的职位只限在小学工作的代课教师报考,面向初中代课教师招考的职位只限在初中工作的代课教师报考。
(五)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各报名点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县公招办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报考的,发给《准考证》。属大中专毕业生报考的人员,凭交费发票、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2007410日上午到陆川县人才市场二楼领取《准考证》;属代课教师报考的人员,由乡镇中心校派专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07410日上午到陆川县人才市场二楼领取《准考证》,并于411日前将《准考证》发到报考者手中。
四、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
面向大中专毕业生招考的职位,招考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 1:3以上才能开考;面向代课教师招考的职位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考《文化基础知识》和《教师通用能力》。《文化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内容主要出自中小学开设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艺术、体育等学科;《教师通用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由市人事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考试定于 2007年4月14日(星期六)在陆川县城进行,详情见《准考证》。
(二)加分
面向代课教师招考的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加分。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教龄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教龄计算至2007年3月底)。具体加分系数为:5年以下(含5年)每年加0.3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5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6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0.7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0.8;26年以上每年加0.9分。
2、学历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学历层次的加2分。
3、奖励分:对获得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县(处)级加3分,市(地)级加4分,省(自治区)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6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
4、职称分:获得中级职称加3分,获得高级职称加5分。
5、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任职满一年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学校团委书记及大队辅导员)加1分,校级领导加3分。加分依据任命文件为准。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 30分。
加分由县公招办审核确定。
(三)考核
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 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如遇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分数相同,则按如下办法确定考核名单:面向代课教师招考的,按加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工龄、学历、奖励、职称项的先后、高低顺序确定;如加分也相同,工龄、学历、奖励、职称项的先后、高低顺序也相同,则加考计算机知识,按计算机知识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向大中专毕业生招考的,加考计算机知识,按计算机知识分数的高低顺序确定}。被考核人员提交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并由县教育、人事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小组,就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考核时考核小组要对被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审查。
[上一页1  2  3 [下一页]

相关主题:

文章评论

共有 2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