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考试院:高考报名1月1日开始及注意事项

时间:2008-01-13 09:54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29
  

桂考院〔 2007 〕 222 号

关于做好 2008 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

我区 2008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即将开始。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高考报名时间从 2008 年 1 月 1 日 开始, 2008 年 1 月 31 日 报名截止。各地级市招生委员会也可根据情况对本地开始的时间作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

(二)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从 2007 年 12 月 5 日 开始, 2007 年 12 月 30 日 报名截止。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

( 二) 根据《教 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05 〕 13 号)文件精神,非随父母变动而将户口迁入我区的人员在我区报考的条件,除符 合本条款(一)的 报名条件外,还必 须符合以 下条件之一,方能在我区参加高考:

1. 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高中阶段在我区就读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

2.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 2005 〕 27 号)文件规定,凡父母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其本人取得广西高中毕业学历者。

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迁入人员,须在报名前填写《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申请表》并连同本人户口簿复印件、高中学籍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一起交给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按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同时,各地级市应将上述材料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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