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考试院:高考报名1月1日开始及注意事项
时间:2008-01-13 09:54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29
(五)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 3+2 ”、对口、小教大专班和保送生及其它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均须参加高考报名。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正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高考报名站。
(二)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 3+2 ”、对口、小教大专班和保送生及其它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均须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如果本校是所在县、市招生考试部门设置的报名站,则可在本校报名。
(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部门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选择考试科目。
我区 2008 年高考科目设置为“ 3+ 小综合”方案。因此,报名时,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 3+ 文科综合”或者“ 3+ 理科综合”,但二者不能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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