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考试院:高考报名1月1日开始及注意事项

时间:2008-01-13 09:54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29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且统考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全区艺术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只需参加所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广西艺术学院等 31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等 8 所大学的本科艺术类专业以及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合格后,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区外其他院校本科层次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报考学校要求加试,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加试。

 

 

(五)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 3+2 ”、对口、小教大专班和保送生及其它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均须参加高考报名。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正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高考报名站。

(二)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 3+2 ”、对口、小教大专班和保送生及其它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均须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如果本校是所在县、市招生考试部门设置的报名站,则可在本校报名。

(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部门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选择考试科目。

我区 2008 年高考科目设置为“ 3+ 小综合”方案。因此,报名时,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 3+ 文科综合”或者“ 3+ 理科综合”,但二者不能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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