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考试院:高考报名1月1日开始及注意事项
时间:2008-01-13 09:54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29
(一)“ 3+2 ”中职升高职、中职毕业生报考对口高职专业、“ 3+2 ”中师升小教大专班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二)“ 3+2 ”、对口考生报考普通高职高专者,每一名考生只能有一次录取机会,即无论是“ 3+2 ”、对口,还是普通高职高专,一旦被录取即不能换录,否则将失去录取机会。由于 2008 年“ 3+2 ”、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在普通高职高专录取之前,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必须持慎重态度。
体育专业术科、艺术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在高考报名前结束。
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报名工作
(一)从 2008 年起,我区外省迁入人员参加高考报名,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的审核认定,将交由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负责。因此,各级招生机构的领导,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审核认定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检查指导,认真把关、负责。
(二) 2008 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我院将组织人员检查各地报名情况,以加强对各地报名工作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将责成所在地予以纠正。
十、其他
(一) 2008 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以教育部新的规定为准。
(二)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七年十二月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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